我局制定了包括《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行政许可(部分)裁量基准》《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行政征收裁量基准》《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行政检查(部分)裁量基准》在内的《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行政裁量基准》,经2024年第16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线日起施行。
1.现状地形图或经有关部门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应标明涉绿审批的位置、状况);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等文件);3.拟占用绿地的产权单位意见;4.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方案(含占用期满绿化恢复);5.工程建设初步设计批复(方案设计批复)、批复(重大工程),红线.规划部门出示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或有关部门就该建设项目的征求意见书;7.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申请表;8.现状地形图或经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9.经绿化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初审意见书(含清单);10.经办人身份证;11.公示内容及结果;12.公示照片;13.古树名木迁移组织方案含后期养护措施(迁移古树名木应提供);14.证明树木产权或管理权材料;15.证明树木确实影响公共安全(或影响居民生活、影响其他树木生长、确实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或确已死亡)的照片;16.总平面图或现状地形图;17.影响公共安全砍伐城市树木申请表;18.告知承诺书;19.授权委托书
2.涉及占用城市绿地的,执法权限为: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负责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负责属地范围内的占用城市绿地审批。3.涉及砍伐城市树木的,执法权限为:区绿化行政主任部门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绿地(生产绿地除外)的树木砍伐做出决定。砍伐胸径20厘米以上的树木,一次砍伐树木50株以上,还需经市、区两级城市绿化行政主任部门共同对现场进行确认。4.涉及迁移树木(非古树名木)的,执法权限为:区绿化行政主任部门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绿地(生产绿地除外)的树木迁移做出决定。迁移胸径20厘米以上的树木,一次迁移树木100株以上,还需经市、区两级城市绿化行政主任部门共同对现场进行确认。
2.现场探勘3.资料审查4.按照杭州市区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标准,缴纳费用5.事项办结6.批后监管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等文件);3.拟占用绿地的产权单位意见;4.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方案(含占用期满绿化恢复);5.工程建设初步设计批复(方案设计批复)、立项批复(重大工程),红线.规划部门出示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或有关部门就该建设项目的征求意见书(抢修占用、小面积(一平方米以下)占用等不需要提供)
3.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或规划部门就该建设项目的征求意见书;4.现状地形图或经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5.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立即进入施工图设计的方案设计)批复或会议纪要
1.经办人身份证;2.树木产权或管理权材料;3.树木确实影响公共安全的照片;4.总平面图或现状地形图;5.影响公共安全砍伐城市树木申请表;6.告知承诺书;7.授权委托书(二)影响其他树木生长砍伐城市树木1.经绿化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初审意见书(含清单);2.树木确实影响其他树木生长的照片;3.树木产权或管理权材料;4.总平面图或现状地形图;5.告知承诺书(三)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砍伐城市树木1.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砍伐城市树木申请表;2.树木确实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或确已死亡的照片;3.树木产权或管理权材料;4.总平面图或现状地形图;5.告知承诺书(四)影响居民生活砍伐城市树木1.影响居民生活砍伐城市树木申请表;2.公示内容;3.公示照片;4.总平面图或现状地形图;5.公示结果(可附居民签名表);6.告知承诺书(五)城市建设砍伐城市树木1.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身份证;3.城市建设砍伐城市树木申请表;4.发改部门或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5.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或规划部门就该建设项目的征求意见书;6.现状地形图或经部门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7.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立即进入施工图设计的方案设计)批复或会议纪要;8.告知承诺书(六)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1.工程建设初步设计批复(方案设计批复)、立项批复(重大工程),红线.规划部门出示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或有关部门就该建设项目的征求意见书(抢修占用、小面积占用等不需要出示);3.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等文件)(因城市建设需要砍伐城市树木应提供);4.现状地形图或经部门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应标示出砍伐树木的位置)(因城市建设需要砍伐城市树木应提供);5.项目立项文件、规划红线图(迁移古树名木应提供);6.古树名木迁移组织方案含后期养护措施(迁移古树名木应提供)
4.证明树木产权或管理权材料;5.证明树木确实影响居民生活的照片;6.公示内容;7.公示照片;8.公示结果;9.证明树木确实影响公共安全的照片;10.经批复同意的总平面图或现状地形图(因城市建设需要迁移树木);11.总平面图或现状地形图(因影响居民生活需要迁移树木);12.总平面图或现状地形图(因影响公共安全需要迁移树木);13.承诺书;14.申请报告
4.现状照片。须重点反映工程对象的整体风貌、时代特征、病害、损伤现象及程度等内容;5.设计方案。须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与现状实测图纸一一对应);6.工程概算;7.其他相关材料注:以上材料须由编制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出图章。
4.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1)建筑设计企业申报(2)系统比对审核(3)事项缴费办结(二)在全市统一的绿化补偿费缴费平台建设完成前,仍按现有模式进行收缴。
1.临时占用绿地补偿标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标准与被临时占用区块同期同区位商业用房租赁市场平均价格挂钩,具体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标准中的商业用房标准,设置2.0补偿系数,并按实际占用天数征收。即: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标准(元/平方米·日)=2.0*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商业用房标准(元/平方米·月)*12/365。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标准随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标准实行动态调整。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涉及行道树的,每株行道树占地面积按1.5平方米*种植间距计算。临时占用立体绿化的,按绿化实际面积计算。
2.绿地恢复标准。绿地原有植物、设施等综合价值应进行充分评估,恢复原状的效果需获得绿地所有权人认可。绿地恢复的工程费用由占用单位承担,具体可由实施主体协商确定。
1.展览的情况说明。需含办展的理由和目的,及所需经费和来源等相关内容。
2.陈列展览的基础信息(展览名称、展出时间、展出地点、展览海报等)、馆内立项审批表、大纲文案、展品清单、设计图、展陈方案等。其中展览方案包括平面设计与空间设计图、实施工程的方案、布撤展方案、借展文物的点交方案、展览的安全保障等(包含文物展出安全和参观人员安全)、宣传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