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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2-05 22:30:15 来源:景观大树
产品介绍

  黄菠萝、胡桃楸、樟子松、榆树、落叶松、柳树、柞树、其他阔叶。共计2258株。通过贵中心网站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和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公开披露公告、征集合乎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转让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各意向竞买人在标的展示时间进行实地踏查,仔细地了解标的资产情况,并可在挂牌期间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标的资产有关的资料。标的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本次转让资产为长春市九台区国有林总场位于上河湾林场福林、大沟、青山林班的黄菠萝、胡桃楸、樟子松、榆树、落叶松、柳树、柞树、其他阔叶,采伐面积1.895公顷,采伐株数2258株,出材量224.9354立方米。有林木使用,林权证号①吉2021九台区不动产权第0009861号②吉2021九台区不动产权第0013846号③吉2021九台区不动产权第0009712号。以上原木以现状整体转让,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于2024年12月14日到期,出材量仅供参考,实际出材量以现状为准。受让方需自行采伐。

  三、成交款实行场内结算,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成交款交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纳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并同时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见明细表。交纳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交接标的物。受让方须在交付后30天内砍伐装运完毕,完成现场清理工作。

  四、标的所涉砍伐费、装卸费、运输费及其他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运输清理等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作业中涉及的人员、装备等相关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可配合受让方办理运输证、检疫证等,可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相关作业。清理过程中不能损害未审批的树木,不得损害周边的设备设施。

  五、标的以展示的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树木进行全方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的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受让方应拥有非常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黄菠萝、胡桃楸、樟子松、榆树、落叶松、柳树、柞树、其他阔叶。共计2258株。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以下情形时,转让方可根据信息公开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B.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F.意向受让方存在别的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履行相应的赔偿相应的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黄菠萝、胡桃楸、樟子松、榆树、落叶松、柳树、柞树、其他阔叶。共计2258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