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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7-29 20:47:15 来源:灌木
产品介绍

  依照《中山市粮食直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农农〔2024〕121号)等文件精力,为切实做好2026年度种粮直补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各镇街农业乡村部分于2026年5月向辖区内有水稻田的乡民小组发放《中山市种粮直补申报挂号表》(附件1)和《中山市种粮直补农户申报表》(附件2)。乡民小组要在5月份(早稻)和9月份(晚稻)安排农户据实填写附件1、附件2,农户对挂号的内容要仔细核对,并签名承认。新增农户必需要供给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各1份,并经过乡民小组上报村委会。

  (二)乡民小组申报的状况应在各自然村张榜公示7天(公示的款式请参照附件5),承受大众的监督。凡呈现虚报或遗失的,要及时纠正或弥补。

  (三)村委会核实各乡民小组的申报状况无误后,填写《中山市种粮直补村级汇总表》(附件3),连同《中山市种粮直补申报挂号表》《中山市种粮直补农户申报表》上报镇街农业乡村部分(2份)。

  (四)镇街农业乡村部分对申报状况做核实、弥补、修正、汇总后,将《中山市种粮直补申报挂号表》装订成册,并填写《中山市种粮直补镇街级汇总表》(附件4)报我局栽培业管理科(1份)。有关镇街在市级公示无异议后一周内将修正后确认的补助资料录入惠企利民渠道——粤财搀扶体系相关项目板块(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并完结镇级审阅后提交。

  水稻单造栽培培育面积5亩以下的农户,由相关村(居)委会担任核实;5亩以上的(含5亩)农户,由镇街农业乡村部分担任核实,市农业乡村局检查复核。核实内容有补助面积和产值核实,面积核实可采用外业实测、无人机丈量、延聘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公司等方法来进行;产值核实可采用农户自证、理论测产和实收测产等方法来进行。水稻亩产低于250公斤(干重)的,不归入补助,相关申报资料因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则不予受理。

  电子文档(附件1)申报截止时刻:早稻为2026年6月8日;晚稻为2026年9月30日。书面资料申报截止时刻:早稻为2026年8月31日,晚稻为2026年12月30日。逾期不上报资料的镇街,将视作抛弃本年度市级粮食直补。

  各镇街要严厉依照《中山市粮食直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农农〔2024〕121号)文件要求展开面积和产值核实作业,并拍照水稻成熟期的图片(图片应包括时刻地址经纬度等信息,能表现水稻长势、反映产值信息)、搜集农户自证产值或测产资料作为佐证资料存档。我局将在镇街农业部分核实的基础上复核,保证补助申报数据精确。

  (联系人:高钦,电线,邮递地址:中山市东区大街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工作区16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