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太白街道办事处 关于桂花路116、100号增设电梯工程 设计改变的公示
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住所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告诉》(渝府办发〔2023〕70号)文件规则,2024年6月17日该栋楼部分业主向太白街道办事处请求对桂花路116、100号住所增设1部电梯,该项目已经过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住所城乡建设委员会、商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水电气讯等单位的现场查勘,于2025年3月10日公示。
现收到该项意图设计改变请求,依据《重庆市既有住所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将桂花路116、100号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改变内容(详见附图)予以公示。
一、若您需对该改变计划发表定见,应在公示期内向万州区太白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定见,一起供给身份证明资料及联系方法,书面定见可当面提交也可经过邮递方法提交,以邮递方法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应定见”字样,提交时刻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刻为准,规则期限内未反应定见的,视为抛弃权力。
二、本单元业主及好坏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向万州区太白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听证请求和提交身份证、房产证等证明涉及其严重好坏关系的资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主动抛弃听证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