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不久,本报刊登的《标称新飞、樱花品牌登上黑榜,买厨卫电器须留心》一文受到消费者广泛关注。而记者深入调查后发现,目前在厨卫市场上鱼龙混杂,傍名牌现象更是层出不穷。如文中提到的不合格的樱花品牌产品即出自苏州樱花电器有限公司,而非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前不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苏州樱花立马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樱花卫厨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仅傍樱花的品牌就有“苏州樱花”、“深圳樱花”、“中山樱花”、“台湾樱花”等,而由于地域关系,不少消费者将苏州樱花误认为厨卫行业知名品牌樱花。
“苏州樱花”,因其公司位于江苏苏州,而“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昆山,由于地域关系,很多消费者将其误认为是樱花。樱花一直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今年12月17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苏州樱花”立马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樱花卫厨损失。随后,苏州电视台一套(新闻综合频道)特别对此事进行报导,报导中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指出“我们大家都认为这个主观恶意是很明显的,就是有一个攀附、搭便车的故意,这些行为都构成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该报导还将苏州樱花LOGO与樱花进行了对比,让我们消费者在选购樱花牌卫厨产品时更易辨识。
在品牌标识上攀附名牌的现象,大多数表现在商标上采用樱花图形,并且花瓣、颜色都极力模仿樱花,英文字母采用“SAFFRON”、“SAEUFA”等,而樱花的商标图形上为红底搭配五朵白色樱花花瓣,下为绿底搭配白色英文名称“SAKURA”。
此外,一些企业使用“樱发”、“樱花雨”、“樱花泉”等与樱花极为相近的品牌名称及“SAFFRON”等英文字母,并在字体、字号及颜色上极力模仿樱花,在商标上,也是采用樱花图形,以混淆消费者视听。还有一些企业自称其所生产的产品是受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制造,并获准在产品和商标上使用樱花注册商标及“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制”的字样,更有厂家宣称自己和樱花是同一个企业,也有的宣称自己是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厂商。这些“樱花”多数采用送货上门的销售方式,采取免费试用、钱不够可以先欠着等手段诱使消费者上当。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厨卫产品时,一定要仔细辨别,谨防受骗。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一直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归依,积极维护品牌的形象和市场秩序。因此,在假冒问题上,樱花不仅通过多种渠道,向消费者告知怎样识别樱花产品,到什么渠道去购买樱花产品,更采用法律途径对仿冒品牌进行维权诉讼。目前,在经过证据收集、起诉、庭审等一系列法律流程后,已初步取得成效。其中判决已生效的侵权商标名称有“南通樱花”和“台湾樱花”,判决要求侵权单位立马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商品,并对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一定的损失赔偿。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拥有31年背景的专业厂商,致力于整体厨房、吸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水槽、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龙头、浴霸全线厨卫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樱花也是在大陆台资企业中第一家取得中国外贸权的企业,更连续12年荣获昆山市“最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十大纳税企业”荣誉称号。
樱花于1978年开创的吸油烟机“永久免费送油网”服务,1986年开创的热水器“永久免费安全检查”服务,更时刻印证着“我们为你想得更多”的樱花精神。31年来,樱花卫厨始终不懈努力,推动科技与生活的进化,全力为众多购买的人提供高品质的专业产品,营造高品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