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同发生在广西的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广西一名高二学生通过小区一栋楼时,忽然被突如其来的树桩砸中,倒地不起,生命定格在17岁,现场留下一片血迹。
事发后,警方敏捷查询,发现树桩是楼上一名60岁的白叟,预备移栽桂花树的时分,把挖出来的树桩放在了栏杆上,站起来时不小心碰到,才掉下去的。该嫌疑人因过错致人逝世罪被警方拘捕。
被害方的律师对过错杀人有贰言,若嫌疑人不是成心把树桩丢下楼,为何挖出树桩后,不放在宽阔的露天阳台的地上,而是费尽心思要把重35斤的树桩,搬到一米五高没有一点护栏的墙上放着。
这个树桩,肯定是白叟成心丢下来的,想着下面没人,直接扔下去更省劲,谁知却夺走了17岁孩子的命。
有些白叟,真的很没本质,啥东西都顺手一扔,哪里管会不会砸到人。就算砸了人,只需没依据,他们也是打死不会供认的。
不幸的孩子,才17岁,生命才刚开始就被无情掠夺了。一直说制止高空坠物,制止在没有护栏的阳台上放置花盆,但是总有人不听。
主张国家对高空坠物致人逝世重伤的,进行严惩,依照成心杀人来处治,看有谁还敢明知故犯。对高空坠物没有形成人员逝世的,也要拘留罚款,以儆效尤。
高空坠物便是成心杀人,在他把物体扔下去的那一刻,就明知道若下面有人,肯定会砸伤。家里有白叟小孩的,一定要多叮咛,肯定不能在露天阳台莳花种树,不要朝楼下扔东西。出了工作,几条命都赔不起。
这个社区物业职责也很大,业主交了物业费,作为物业就应该多巡查,看看小区居民楼哪里有安全危险危险,尽早扫除。